我和我最好的朋友之一正在討論同性戀的話題。他的觀點是,我們仍然是亞洲人,而有些人可能會發現同性戀正常,但他沒有。為了說明問題,他告訴我如果我18歲的孩子告訴我她是一個女同性戀者,我會怎麼做。我笑了,我的回答是“你希望我做什麼?”關鍵是,如果我的小女孩告訴我她的性取向是另一個女人,她仍然是我的小女孩。當我的青少年(在某些情況下是合法的成年人)在她的個人生活中為自己決定某事時,我感覺和喜歡的問題沒有關係。
由於印度高等法院於2018年9月6日作出裁決,由於第377A章的臭名昭著的話題,或“刑法典”中禁止男性“非自然”性行為的部分重新出現在新聞中,我提出了這個話題。廢除了“印度刑法典”第377條,將同性戀性行為合法化。
印度裁決的消息激發了Tommy Koh教授,他是我們最受尊敬的外交官之一(也是爸爸的前鄰居),稱LGBT(女同性戀,男同性戀和變性者)在新加坡的刑法典中挑戰377A的存在。 Koh教授挑戰的故事可以在以下網址找到:
https://www.channelnewsasia.com/news/singapore/diplomat-tommy-koh-calls-for-gay-community-ban-377a-10693594
然後,一位名叫Johnson Ong的唱片騎師(“DJ”)向法院提起了對377A的質疑。 Ong先生挑戰的故事可以在以下網址找到:
https://www.channelnewsasia.com/news/singapore/377a-gay-sex-law-dj-files-court-challenge-singapore-10708288
在網絡媒體報導稱要求廢除該法案的請願書在一天內獲得約30,000個簽名並且法律部長K Shanmugam先生出來表示決定廢除該法案之後幾天就出現了這一挑戰。該報告可在以下網址找到:
https://mothership.sg/2018/09/shanmugam-parliament-377a-lgbt/
正如那些想要廢除第377A條的人已被採取行動一樣,這一部分的支持者也已經被採取行動,即使他們相對平靜,也許最近的一項調查顯示大多數新加坡人是不願承擔377A書籍和政府,不願意接受任何壓力集團,堅持“保持法律捏造”“我們將遵守法律,但不會強制執行。”的故事可以是發現於:
https://www.straitstimes.com/singapore/55-per-cent-of-singapore-residents-support-section-377a-ipsos-survey
我的前女友,甚至向我發送了一封WhatsApp信息,其中包括我們尊敬的議員之一Christopher De Souza先生的“好話”,他熱情地請求議會保留法律部分。 “Pro-377A”陣營顯然決定坐下來,讓他們案件的“邏輯”進行談話。通過向我發送這個“好的演講”,我被提醒為什麼她是我的前任。
我發現在這場戰鬥中情緒的激烈程度令人困惑。新加坡非常自豪地成為一個非常合理的地方,在這裡,決策是基於事實而不是盲目的偏見。例如,我們將賣淫的“可疑”業務保持合法,因為它比通過將其保持非法而將其推向地下更好。我們允許建造賭場,因為經濟利益超過了潛在的社會成本。儘管“不贊成”“道德多數”,但有很多關於我們的政府和社會如何前進並做了一些事情的例子。我們經常被提醒,這種基於事實制定政策的承諾是外國人的原因。投資者到處逛逛。
不幸的是,當涉及377A的辯論時,新加坡聲稱自己是一個基於事實的法治的“理性智慧”的地方,被沖下馬桶。你有非常聰明的人,比如Thio Li-Ann教授(牛津大學法學院畢業生)和De Souza先生(Lee&Lee的合夥人,我們最著名的律師事務所之一)圍繞著灌木叢,以及他們的論點和法律專業令人尷尬。然而,最可怕的是讓人們相信他們確實有道理。我曾經在議會中挑選了Thio教授2007年的演講 - 這是我未受過良好教育的大腦很容易做到的事情,這導致了我們受過良好教育的國會議員如果沒有看到她明顯的缺陷就會出現問題的進一步結論。論據:
http://beautifullyincoherent.blogspot.com/2011/10/fallen-man-and-morally-upright-and-very.html
挑選他們的論點是非常容易的,我常常想知道這一批如何能夠獲得他們在合法業務中獲得的工作。對於我們現有的製度來說,這可能是一個相當詛咒的說法,那些未能做出明智論證的人會被稱為“道德監護人”和受過高等教育的專業人士。
關於377A這個主題的想法可以在我圍繞辯論時寫的一篇文章中找到。
http://beautifullyincoherent.blogspot.com/2007/10/queer-sense.html
我對這個問題的想法和感受保持不變,我回到“如果你的孩子告訴你他或她是同性戀,你會怎麼做?”我想到如果我的前兒子約格加小會怎麼樣? - 女朋友(她給我發了'好的演講'),我兒子一年中的大部分時間都告訴我他是同性戀。我的回答是:
1 - 消化新聞時保持沉默;
2 - 有點失望 - 我期待有一個人可以成為女孩主題的“迷你我”;
3 - 愛和接受 - 最終,我想要什麼 - 只有他和他選擇的伴侶(不論性別)一起成長和變老,這意味著他能夠擁有健康的性關係的伴侶用。
當你看到這樣的事情時,你會明白,作為父母,除了希望你的孩子與讓他們最快樂的人保持正常的健康關係之外別無其他。怎麼會有父母希望他們的孩子成為“罪犯”?
當我們看377A的問題時,我說,讓我們從最個人的觀點 - 我們的孩子 - 來看問題。對我來說,一項將我的孩子與他們選擇的伴侶建立正常和健康的性關係的能力定為犯罪的法律實際上是最不自然的事情。
http://beautifullyincoherent.blogspot.com/2011/10/fallen-man-and-morally-upright-and-very.html
由於印度高等法院於2018年9月6日作出裁決,由於第377A章的臭名昭著的話題,或“刑法典”中禁止男性“非自然”性行為的部分重新出現在新聞中,我提出了這個話題。廢除了“印度刑法典”第377條,將同性戀性行為合法化。
印度裁決的消息激發了Tommy Koh教授,他是我們最受尊敬的外交官之一(也是爸爸的前鄰居),稱LGBT(女同性戀,男同性戀和變性者)在新加坡的刑法典中挑戰377A的存在。 Koh教授挑戰的故事可以在以下網址找到:
https://www.channelnewsasia.com/news/singapore/diplomat-tommy-koh-calls-for-gay-community-ban-377a-10693594
然後,一位名叫Johnson Ong的唱片騎師(“DJ”)向法院提起了對377A的質疑。 Ong先生挑戰的故事可以在以下網址找到:
https://www.channelnewsasia.com/news/singapore/377a-gay-sex-law-dj-files-court-challenge-singapore-10708288
在網絡媒體報導稱要求廢除該法案的請願書在一天內獲得約30,000個簽名並且法律部長K Shanmugam先生出來表示決定廢除該法案之後幾天就出現了這一挑戰。該報告可在以下網址找到:
https://mothership.sg/2018/09/shanmugam-parliament-377a-lgbt/
正如那些想要廢除第377A條的人已被採取行動一樣,這一部分的支持者也已經被採取行動,即使他們相對平靜,也許最近的一項調查顯示大多數新加坡人是不願承擔377A書籍和政府,不願意接受任何壓力集團,堅持“保持法律捏造”“我們將遵守法律,但不會強制執行。”的故事可以是發現於:
https://www.straitstimes.com/singapore/55-per-cent-of-singapore-residents-support-section-377a-ipsos-survey
我的前女友,甚至向我發送了一封WhatsApp信息,其中包括我們尊敬的議員之一Christopher De Souza先生的“好話”,他熱情地請求議會保留法律部分。 “Pro-377A”陣營顯然決定坐下來,讓他們案件的“邏輯”進行談話。通過向我發送這個“好的演講”,我被提醒為什麼她是我的前任。
我發現在這場戰鬥中情緒的激烈程度令人困惑。新加坡非常自豪地成為一個非常合理的地方,在這裡,決策是基於事實而不是盲目的偏見。例如,我們將賣淫的“可疑”業務保持合法,因為它比通過將其保持非法而將其推向地下更好。我們允許建造賭場,因為經濟利益超過了潛在的社會成本。儘管“不贊成”“道德多數”,但有很多關於我們的政府和社會如何前進並做了一些事情的例子。我們經常被提醒,這種基於事實制定政策的承諾是外國人的原因。投資者到處逛逛。
不幸的是,當涉及377A的辯論時,新加坡聲稱自己是一個基於事實的法治的“理性智慧”的地方,被沖下馬桶。你有非常聰明的人,比如Thio Li-Ann教授(牛津大學法學院畢業生)和De Souza先生(Lee&Lee的合夥人,我們最著名的律師事務所之一)圍繞著灌木叢,以及他們的論點和法律專業令人尷尬。然而,最可怕的是讓人們相信他們確實有道理。我曾經在議會中挑選了Thio教授2007年的演講 - 這是我未受過良好教育的大腦很容易做到的事情,這導致了我們受過良好教育的國會議員如果沒有看到她明顯的缺陷就會出現問題的進一步結論。論據:
http://beautifullyincoherent.blogspot.com/2011/10/fallen-man-and-morally-upright-and-very.html
挑選他們的論點是非常容易的,我常常想知道這一批如何能夠獲得他們在合法業務中獲得的工作。對於我們現有的製度來說,這可能是一個相當詛咒的說法,那些未能做出明智論證的人會被稱為“道德監護人”和受過高等教育的專業人士。
關於377A這個主題的想法可以在我圍繞辯論時寫的一篇文章中找到。
http://beautifullyincoherent.blogspot.com/2007/10/queer-sense.html
我對這個問題的想法和感受保持不變,我回到“如果你的孩子告訴你他或她是同性戀,你會怎麼做?”我想到如果我的前兒子約格加小會怎麼樣? - 女朋友(她給我發了'好的演講'),我兒子一年中的大部分時間都告訴我他是同性戀。我的回答是:
1 - 消化新聞時保持沉默;
2 - 有點失望 - 我期待有一個人可以成為女孩主題的“迷你我”;
3 - 愛和接受 - 最終,我想要什麼 - 只有他和他選擇的伴侶(不論性別)一起成長和變老,這意味著他能夠擁有健康的性關係的伴侶用。
當你看到這樣的事情時,你會明白,作為父母,除了希望你的孩子與讓他們最快樂的人保持正常的健康關係之外別無其他。怎麼會有父母希望他們的孩子成為“罪犯”?
當我們看377A的問題時,我說,讓我們從最個人的觀點 - 我們的孩子 - 來看問題。對我來說,一項將我的孩子與他們選擇的伴侶建立正常和健康的性關係的能力定為犯罪的法律實際上是最不自然的事情。
http://beautifullyincoherent.blogspot.com/2011/10/fallen-man-and-morally-upright-and-ver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