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30日 星期一

愚蠢至極

我經常說,關於新加坡,最好的事情之一是,我們擁有一個以絕對理性為榮的政府,如果它支持事實,願意採取與民意相反的立場。這種處理“棘手”和“困難”問題的奇妙的事實方法已經在其處理冠狀病毒中得到展示。政府一直謹慎對待事實,因為事實已經出現,行動受到限制,在經濟方面也很慷慨。政府避免了“特朗普式”消息傳遞,避免了市場上的混亂和恐慌。

然而,仍然存在一個話題,其中,這種理性而務實的方法被捲入了眾所周知的糞便中並衝上了馬桶。那就是377A的問題,或者是將兩個成年男子之間自願性犯罪定為犯罪的法律。我已經在無數場合寫過關於這個話題的博客,而且我似乎也提出了相同的觀點–關於國家為何干預和將私人和自願行為定罪並沒有合理,邏輯或有益的理由。我不是唯一要指出這一點的人。我們有一位前高級外交官(湯米·柯姆教授),一位前首席大法官(陳錫強法官)和兩位前司法部長(沃爾特·沃恩教授和VK Rajah法官)出來,並提出了這些觀點。這些人都不能被指責為“西方自由主義”的st頭。他們都是社會上受人尊敬的成員,被認為是我們社會產生的最傑出的思想之一。

然而,儘管所有這些才華橫溢且受人尊敬的人都提出了明顯的觀點,但是當涉及到377A主題時,我們的系統仍然根深蒂固。今天(2020年3月30日),高等法院發布了對三名男子提出的三項憲法挑戰的判決。可以在以下位置閱讀新聞報導:

https://www.todayonline.com/singapore/high-court-judge-dismisses-3-challenges-against-constitutionality-section-377a-penal-code

看起來似乎合乎邏輯的唯一一句話是:“法院不是尋求解決仍存在爭議的科學問題的適當論壇。無論如何,這是法律之外的爭論,沒有得到法院的適當管轄。” Seeee Kee Oon法官的這一說法具有同理,就像醫院的看門人告訴您,如果您提出有關複雜醫療問題的信息,他不是與他交談的合適人選
但是,判決書的其餘部分似乎缺乏邏輯和合理的思想。最尷尬的時刻來自法院必須辯護的事實,即法律定會保留在成文法中,但政府“承諾”不執行該法。可憐的正義見必須履行以下要求:

“法律規定在反映公眾情緒和信念方面起著重要作用。特別是第377A節的目的是通過表明男性同性戀行為的社會道德上的不贊成來維護公共道德。”

不幸的是,公眾道德論據早已被吹走。例如,公眾不贊成賣淫或賭博。然而,這些惡習是完全合法的,直到Covid-19迫使政府關閉“娛樂”,工業才興旺起來。事實證明,賭博和賣淫都會造成社會問題(這種疾病稱為“賭博成癮”,與妓女同睡會使您容易患上性病-在新加坡的妓院中廣為宣傳這一警告)。然而,似乎沒有人為賭博和賣淫而煩惱(憤世嫉俗的人可能會說,在井井有條的賭徒和妓女顧客比同性戀者還多)。

此外,當您認為像印度(我再說一遍給您種姓制度的地方)和台灣(我們不認識的中國)這樣的真正保守的社會廢除了禁止在兩性之間達成自願性關係的法律時,公眾的反對意見就不會成立。同意成年男子。

“保守”運動的某個部分可能會爭辯說,該論點成立是因為它將“批准”強加於反對的多數。這是一個巧妙的論點。似乎有人爭辯說,如果某件事是合法的,則意味著必須接受它。它忘記了,社會的某個部分只不過是政府的承諾,即除了選擇同意的性伴侶之外,他們不會像其他所有人一樣被判入獄。

由於邏輯是不合時宜的,所以我一直想知道做出這一論點的377A支持者自己是否不壓制同性戀。我說的是一個性慾正常的異性戀男人。我喜歡與女性發生性關係,只要我與同意的女性發生性關係,就不會有人打擾我,也不會在意與我發生性關係的人。因此,如果您觀察這個基本事實並將其應用於同性戀夫婦,那麼為什麼有人真正關心他們在臥室裡做的事情,只要在臥室裡做就可以了。同性戀性行為(如任何其他形式的性行為)僅在對不同意的人進行的情況下才是問題。

與同性戀社區在臥室裡所做的事情相比,我們大學發生的偷窺案件對社會的危害要大得多。與男孩和兩個男同在臥室私密環境中進行偵探相比,男孩與女孩在公共淋浴間設置間諜攝像頭真的容易嗎?
在其中一項挑戰中,專家(如具有科學知識的人)被帶進來,幾乎每個人都得出結論:同性戀者很好……同性戀。這不是人們做某事的生活方式,因為它很時尚。如果科學不贊成將同性戀作為遺傳事實,那麼大多數地方都不會禁止“同性戀轉換”療法。

我們因聰明和理性而享譽全球。因此,可以肯定的是,是時候讓我們對這個話題表現出一些理性和智慧了。雖然這樣說,但我曾經被告知,拒絕聽377A主題的合理性是有道理的。我曾在一個聚會上被告知,“ LGBT”社區包含最多的反對派選民。在這裡讓我們憤世嫉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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